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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

1.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全市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研判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提出防控策略和建议。

3.指导和参与急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及新发传染病、灾后传染病的应急监测、调查处置、风险评估、效果评价、预防控制等工作。

4.开展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评估。

5.开展急性传染病防制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参与大型活动传染病防制技术保障等工作。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目标和预防接种相关技术方案,制订全市免疫规划疫苗使用需求计划及分配计划。

7.负责免疫规划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评价,完成上级布置的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负责全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调查处理。

8.负责全市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服务、冷链系统运行技术指导,指导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使用管理,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免疫规划相关基础信息。

9.对全市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

10.负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