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项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以下试剂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单位 |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2025年艾滋检测试剂 | 项目预算 | 22.5万元 |
项目明细 | 品 名 | 规 格 | 技术要求 | 预算量 | 限定最高价 | 推荐品牌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乳胶法、胶体金法) | 板型/卡型,单人份 | HIV-1、HIV-2抗体检测 | 5万人份 | 3元/人份 | 博拓、中炬、万孚、艾博、科华、英科 |
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板型/卡型,单人份 |
| 5000人份 | 15元/人份 |
|
一、响应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地点:镇江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3、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9日上午 09:00;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上午 0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
4、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中标供应商供货时,需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供应资质(产品厂家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投报的试剂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试剂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产品情况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的每批次产品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在实际检测中,经认定有检测质量问题,将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产品效期:产品有效期≥24个月(需提供产品说明书),到货后有效期至少达到产品有效期时长的2/3以上;产品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所有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4、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实结算。
四、评标方法
1、各供应商对招标公布的试剂进行一次性报价,可选择一个或两个报价,在满足所有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按最低价为候选中标单位。如有两家及以上价格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中标单位确定后,在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7日内无质疑,该供应商中标单位。
四、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赵世翔 联系电话:0511-84406356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5月22日
HIV招标镇江疾控招标2025.22.docx